编号:
校内施工作业归口管理单位 | 作业时间 | 年 月 日至 月 日 | |||||||
作业内容 | 动火地点及动火部位 | ||||||||
动火作业级别 | 特级□ 一级□ 二级□ | ||||||||
动火人及证书编号 | |||||||||
动火作业单位 | 动火作业负责人 | 施工单位现场监火人 | |||||||
联系电话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
动火作业有效期 |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| ||||||||
动火作业类型: □焊接 □气割 □切削 □燃烧 □明火 □研磨 □打磨 □钻孔 □破碎 □锤击 □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 □使用内燃发动机设备 □其他特种作业 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| |||||||||
序号 | 安全措施 | 是否 | 是否符合要求 | ||||||
1 |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洗干净,蒸汽吹扫或水洗、置换合格,达到动火条件 | ||||||||
2 | 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已断开,加盲板( )块,未采取水封或仅关闭阀门的方式代替盲板 | ||||||||
3 | 动火点周围及附近的孔洞、窨井、地沟、水封设施、污水井等已清除易燃物,并已采取覆盖、铺沙等手段进行隔离 | ||||||||
4 |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火花飞溅措施,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| ||||||||
5 |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动火作业,已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| ||||||||
6 |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,已采取防倾倒措施并安装防回火装置;乙炔气瓶、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,两气瓶相互间距不应小于5 m | ||||||||
7 | 易燃易爆物及可燃物周围的清理 | ||||||||
8 | 现场配备灭火器( )支,灭火毯( )块,消防蒸汽带或消防水带( ) | ||||||||
9 | 电焊机所处位置已考虑防火防爆要求,且已可靠接地 | ||||||||
10 | 动火点周围规定距离内没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装卸、排放、喷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作业 | ||||||||
11 | 动火点30m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气体;15m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液体;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未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。10m范围内未见有可燃性清扫作业 | ||||||||
动火作业单位: (负责人签字盖章) | 施工作业归口管理单位: (负责人签字盖章) | 安全保卫处: (负责人签字盖章) | |||||||
注:1.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时需提交职业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用于核查、复印件存档备查。
2.此表一式叁份,动火作业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安全保卫处各一份。